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7年4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正式實施化粧品產品登錄。
產品上市前,需依法進行產品登錄並了解相關規定:
1. 修改化粧品定義符合國際管理
2. 新增產品登錄制度,掌握上市後流通
3. 建立產品資訊檔案 (PIF),納入專業人員評估
4. 化粧品優良製作準則 (GMP),確保產品生產品質(廠區製作人員須有相關證照)
5. 五年制度轉換期內,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
6. 主動通報、邊境查驗及主動下架
7. 廢除刑事罰提高罰緩,新增吹哨子條款
8. 取消廣告事前審查,提高違規廣告罰則
9.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產品標示有所更改
以後化粧品都需要登錄了,您知道嗎?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7年4月1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正式實施化粧品產品登錄。
新法規定將由銷售端在產品上市前就得完成產品登錄,需強制實施時間為110年5月2日,
在強制實施前,可先行進行產品登錄。
偷偷告訴您,在強制實施前是不需負擔登錄費用的。
您可以事先進行化粧品產品登錄,也可多加利用以下連結說明及系統與操作介紹說明:
1. 由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至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。
2. 憑證登入網址。
3. 以工商憑證IC卡登錄化粧品產品登錄系統,即可註冊帳號密碼。